任课教师认真阅卷,并按照深圳研究生院教务处下发的“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成绩登记表”所列名单登录成绩,不得随意更改名单。考试结束后两周内任课教师应将成绩登记表一式四份送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在成绩单上加盖公章后返回三份(一份任课教师留存,一份开课学院留存,一份与学生考试试卷一起存档)。
各学院应将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及时录入“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逾期未录,成绩录入系统将自动关闭。
各学院教学秘书将本学院本学期课程考试试卷整理好后,交至教务处统一归档。研究生的答卷一般应保存至其毕业后至少一年。
根据学校关于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凡被认定为缺考、考试作弊或其他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者,该课程成绩以“不通过”记载,并在成绩档案中注明“缺考”或“作弊”;对作弊、违纪者根据情节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