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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9级MPA学员延期答辩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1 11:08

根据校本部研究生院办理延期答辩申请审批的通知,不能在规定年限内答辩的,必须提前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最长不能超过非全日制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5年(延期至2024年8月31日)。


一、受理范围:

2019MPA未毕业学员,学号以19SP开头的学员。

二、提交材料:

1、由本人填写“MPA延期答辩申请表”,导师签署意见。

2、论文初稿(电子版发至wenshanshan@hit.edu.cn)。

3、一份相关证明:因工作原因申请延期答辩,需提交单位证明(证明无具体格式要求,须加盖单位公章);因身体原因申请延期答辩,需提交相关医疗证明办理延期答辩手续。

4.上交材料截止日期:2023831日下午15点前。要求手写签名,本人来学校办理或者邮寄均可

地点:哈工大深圳B203B

联系电话:0755-26634099  温老师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