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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25 18:24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确定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本方案适用于[02]经济学考生复试。

一、工作组织

经济管理学院复试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执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落实。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于晓红

副组长:彭

 员:冯 泓、徐明媛

 书:谢 杉、温珊珊

(二)招生监督小组及电话

长:肖婷婷

员:游相华、张湘妮、邓盛杰

监督电话:0755-21678116

监督邮箱:xiaotingting@hit.edu.cn

二、复试资格线及招生计划

(一)学科复试资格线

代码及名称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

课一

业务

课二

学术

学位

[02]经济学

405

60

60

90

90

(二)招生计划

校区

代码及名称

计划数

已录取推免硕士

剩余统考

计划

深圳校区

学术

学位

[02]经济学

34

19

15

(三)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考核与要求

1、考核方式

复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核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综合考核和面试考核两部分内容:

1)专业综合考核(总计200分)

专业综合考核采用笔试的方式,笔试时间为3个小时。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运用能力,考核内容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参考”(网址:http://sem.hitsz.edu.cn/info/1041/2149.htm)

2)面试考核(总计150分)

面试时间约为20分钟。面试考核内容包括既往学业成绩、外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科研能力、综合素养等。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复试安排

报考深圳校区应用经济学学科的考生,由深圳校区统一组织复试。深圳校区应用经济学学科的考生复试时间:

笔试时间

2024330

830-1130

笔试地点

哈工大深圳校区H302H303

面试时间

202433013:30

面试候考地点

哈工大深圳校区H403

注:请考生密切关注电话或电子邮箱通知。

(三)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29日9:00-11:00

2、复试资格审查地点:哈工大深圳校区经管楼M501(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深圳大学城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区)

3、携带材料要求(附件2

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与学院按时签订《哈尔滨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违反承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

2、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我校研招办网站、学院网站及电子邮件发布的相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自负。

四、录取

1、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对复试阶段成绩以及总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录取资格。

2、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在各学科内,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前三科成绩加和排序。

3、其他达到学科复试合格线的考生将在本部、深圳、威海三个校区同学科(含专业领域)内,按考生总成绩和志愿选择,从高到低顺序完成录取。

五、录取调档及现实表现情况审查

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事宜

1、其他有关事项按学校及校区有关文件执行。

2、本方案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参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及学校和校区有关办法执行。



咨询方式:

深圳校区:谢老师 0755-22675443、温老师 0755-26634099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