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
经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经济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2025年 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管理试验班专业 类准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1月6日
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管理试验班专业类准入实施 细则
—经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经济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2025年第1 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保证转专业(集群/类)工作规范、公开、公正、公平,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哈尔 滨工业大学(深圳)本科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学生道德品质、学 习成绩、兴趣特长等,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和本专业(集群/类) 准入实施细则执行,择优选拔接收适合本专业(集群/类)培养 要求的学生。
2.成立专业准入工作领导与监督小组,学院党委书记为负责 人,成员不少于3人;各专业类成立考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 人。
二 、申请条件及要求
1.未受过处分或学业警示。
2.补考科目累计不超过两门,且数学类科目没有补考记录。 3.对确有特殊专长的学生,可不受第2条限制,但需提供学术专长的佐证材料:
高中或大学阶段,在数学类竞赛中取得国家级奖(排名第一) 或省级一等奖(排名第一)、或在高水平期刊发表经管类学术文 章(第一作者),并能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同时,需要提供经济 管理学院三位教授的推荐信。
三、接收计划
结合本专业类的办学规模、师资力量、教学条件,2025年 本专业类计划接收18人,另接收特殊专长学生人数不超过3人。
四、考核方式
1.考核采取面试和原专业学习成绩(以提供的成绩单为准) 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内容及评分比例如下:
考核内容 |
评分 |
心理素质与精神面貌 |
20 |
英文水平 |
20 |
对经济学、会计学专业的认识和兴趣 |
20 |
语言表达及交流能力 |
20 |
学习习惯和能力 |
20 |
总计 |
100 |
2.最终成绩评定
对于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对于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按面试成绩的40%+原专业必修课 程成绩的40%+原专业其它各科平均成绩的20%进行计算得出 每位参加考核学生的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相同的学生,按照专业必修课程成绩、面试成绩、 原专业其它各科平均成绩顺序排队。
3.对确有特殊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考核方式如下:
提供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材料,由考评专家组核实后进行面 试,面试要求和成绩评定与其他申请学生相同,投票决定是否录 取,并报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和学校审批。
五、工作流程
1.学生通过学校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统一报名。
2.符合本细则第二条1.2项条件学生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学生通过学校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统一报名。
(2)提交申请材料,资格初筛。
(3)面试考核。
(4)公布考核结果。
3.符合本细则第二条第3项条件的学生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学生通过学校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统一报名。
(2)提交申请材料,资格初筛。
(3)面试考核。
(4)校区复核。
(5)公布考核结果。
4.公示考核成绩排序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期3天)。
5.将公示后的考核结果报送教务部教务处。
6.获批转专业类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说明
1.第一年学分绩认定
毕业审核第一学年以完成的原专业(类)规定的必修课程为 准,要求补修的课程合格即可。
2.课程免修及补修要求
对于本专业类与原专业类大一不同课程的补修与免修规定 如 下 :
(1)可予免修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不同的课程(如大学 物理IA 与大学物理Ⅱ),以及名称不同但内容相近的课程(如 高等数学与数学分析、工程制图基础与机械技术制图),由学生 自学完成差别内容。
(2)本专业类第一学年核心课程为《经济管理专业导论》, 如未学过,需自行完成慕课或录播课程学习,提交符合课程要求 的报告,经任课教师批阅通过后准予免修,不通过者,需补修。
3.转专业类学生专业分流情况与专业类内的其他同学一样,于第二学年结束后在专业类内任选专业。
4.大一未修读MATH1015A 微积分A 、MATH1015B 微 积 分B、MATH1002 代数与几何三门课程的同学,需降级。
5.本实施细则面向2024级本科生施行。本实施细则未尽事 宜,由专业准入工作领导与监督小组解释。
七、其他咨询及异议处理
1.经济管理试验班专业类专业转入相关问题请咨询: 联系人:温老师
电话:0755-26634099 邮 箱 :wenshanshan@hit.edu.cn咨询 时间:周一至周五14:00-16:00
咨询地点:经管楼616
2.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拟转 入学院反映,学院应于3日内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