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领导通知公告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星愿”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4 21:48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在学术研究、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经济管理学院“星愿”奖学金评审细则》,现将2025年“星愿”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一)申请条件

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具体评审指标

“星愿”奖学金申请者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2)在学术研究、创新能力、实战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优先考虑。

(二)评选范围

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经济管理学院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1)有纪律处分等情况的同学处分期内;

2)在学术研究、课程学习等环节中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评选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有不及格者;

4)恶意拖欠学费者;

(5)本年度获得过国奖或其他特殊奖学金者

6)以同样身份获得过“星愿”奖学金者。

二、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2025年“星愿”奖学金拟奖励学生17名,共计120,000元人民币。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博士研究生:2名,每名奖励10,000元人民币;

硕士研究生:5名,每名奖励10,000元人民币;

本科生:10名,每名奖励5,000元人民币。

奖学金将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三、评选程序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相关学生均可申请“星愿”奖学金。申请人需参照附件1、附件2的细则要求,填写附件3、附件4,并于202535日(周三)12:00前将签字盖章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提交至评审委员会指定地点:经管楼M618,签字盖章扫描电子版(命名为:本科-学号-姓名-“星愿”奖学金申请表发送至dengshengjie@hit.edu.cn博士/硕士-学号-姓名-导师姓名-“星愿”奖学金申请表发送至duwanying@hit.edu.cn)并扫描以下微信二维码进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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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审委员会初评

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细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进行初评并按得分进行排序,确定不于获奖名额1.2倍数量的学生参加复评。通过复评答辩的候选人名单及其申请材料将于202536日(周四)公布,公布无异议后进行复评。


(三)评审委员会复评

复评拟定于2025310日(周一)以统一答辩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方式待通知)。参评学生需准备3分钟的PPT介绍个人情况并回答评委的提问,之后评审委员会对评选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获奖名额的学生名单。


(四)名单公示

评审委员会对获奖学生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奖金及证书颁发

“星愿”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四、异议处理

“星愿”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核实情况并予以答复。


五、相关要求

1.申报“星愿”奖学金的同学请提前准备3分钟PPT,用于复评答辩;

2.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申请,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3.所有转专业的学生转入学院满一年后可以参加评审;

4.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杜婉颖

电话(0755) 86237855


经济管理学院“星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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