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对2026年博士生招生的工作部署,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具体情况制定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 “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工作方案。具体工作如下:
一、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晓红
副组长:许博
成 员:马振中、徐明媛
秘 书:杨伟冰、温珊珊
2.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张爱书
组 员:王睿新、肖婷婷、张湘妮
监督电话:0755-21678116
二、材料审核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分类审核。主要根据生源情况、导师名额、学习及工作经历和成绩、科研业绩、获奖情况、导师考核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评价,材料审核结果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三、报名及材料提交
报名及材料提交按照《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秋季招生“申请-考核”的工作通知》、《哈尔滨工业大学2025年秋季学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未按规定上传材料的报名无效。
面试考核时间初步定为11月3日,请各位考生11月3日上午10:00至深圳校区经管楼M栋616报到(后续面试考核时间和报到时间如有调整,会另行通知),报到时告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报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审查:
①考生身份证;
②学籍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③2份专家推荐信原件;
④考生本人的《研究生入学考核现实表现情况表》(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
⑤四、六级原件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原件,英语免试证明;
⑥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EI文章的检索报告原件);
⑦本科和硕士学习阶段成绩单原件;
⑧其他科研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
如部分原件无法按时提供,请提前联系学院并说明具体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审查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申请者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在学期间被查实,取消其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
《研究生入学考核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提示表中要加盖公章,贴照片或电子打印也可)、2份专家推荐信原件、《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须有考生签字的原件)需上交原件,其他材料需审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注:入学前将对所有原件进行再次复核。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考核
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进行分别选拔、分别录取。考核采取线下面试方式,考核分为外语水平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
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考核时长不少于10分钟。考生如满足《哈尔滨工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秋季招生 “申请-考核”的工作通知》中的免考核条件,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综合考核: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考核组专家将既往学业、学术水平、创新创业能力、科研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生须提前准备10分钟自述,自述以PPT方式展示。考生介绍自己的个人情况、以往的科研经历和成果、博士课题研究计划、获奖情况等。考官提问约10分钟。
五、录取
考核结束后,学院根据材料审核结论、外语水平考核成绩、导师考核意见和综合考核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导师和本单位的招生计划情况确定考核排序,按报考类别和学科分别依次录取。
如出现学科(专业)或专项计划缺额情况,可开展调剂工作。参加本次考核但未获录取资格的考生,征得预调剂导师同意后,可重新组织参加调剂考核面试,按调剂考核成绩依次补录。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确定,拟录取的“申请-考核”考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有关导师的招生名额、博士生培养基金类型以及录取协议签订等要求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伟冰、温珊珊
联系电话:26033088、26634099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