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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4月深圳校区MPA学员提交查重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3 15:02


各位学员:

186MPA专业学位硕士论文查重、答辩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规定,我校所有硕士学位研究生,须接受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网检测。未接受论文检测的,学校将不受理其答辩申请。

本次参加论文查重学员范围:20233月及之前通过预审的MPA学员。

二、材料提交要求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管理规定,导师负有论文真实性连带责任,因此本次所有材料由导师邮箱提交。

请学生自行联系导师于202342510:00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温老师邮箱:wenshanshan@hit.edu.cn

每名学生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深圳校区-学号-姓名”,如“深圳校区-18SP10001-张三”。文件夹内需包含的材料如下:

(1) 电子版学位论文:论文电子版要求为word文档,封面至个人简历内容齐全、格式规范,无需签字。文件命名格式:“深圳校区-学号-姓名.doc”,如“深圳校区-18SP10001-张三”。

(2)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论文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学生填写基本信息并附本人电子签名,导师审核无误后电子签名确认。文件命名格式:“深圳校区-学号-姓名-诚信承诺书”。

三、注意事项

1、提交查重的论文即为正式稿论文,一经提交学生即进入学位申请阶段,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替换论文,请学员务必保证封面至个人简历内容齐全、格式规范,含图表。

2、由导师邮箱提交即默认导师同意提交论文查重,不交承诺书或不是导师邮箱发送者不予以查重,逾期后果自负。

3、查重范围:从封皮到封底,通篇检查

4、论文重复率总体不能超过5%,单章不能超过15%。

如论文重复率总体或单章超过标准,或有其他论文作假嫌疑的,将视严重程度、根据学校要求进行论文情况说明。凡是检测结果存疑的论文,本次不予受理其作者的答辩申请。

学位分委员会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对存在学术不端情形的论文进行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校学位委员会。

抄袭和剽窃、伪造和篡改、研究结果重复发表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严重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将处理意见通知本人所在单位。论文检测结果的处理按我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执行。

5、注意图表规范,表格、文字不能做成图片

6、参加查重的学生需加入“186次查重答辩群(深圳校区)”QQ群,进群申请需备注姓名及学号(群号569909387),查重、答辩期间,请随时关注QQ群消息及私信,因未及时查收QQ通知致错过重要信息,后果自负。

7、未参加由新华社或e拍照进行的统一“毕业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请务必尽快在新华社完成图像采集,所采集照片要求与学信网“硕士学历照片”一致,在入群后主动向老师提交。

 

联系人:温老师

咨询电话:0755-26634099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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